健康安全照
1.家長托藥注意事項
家長托藥登記之不清楚時,園方可聯絡家長,確定正確之餵藥時間後,才予以餵食。
教師代餵之藥物,必須為合格醫師處方之藥物,不代餵任何成藥。
若需餵食藥物,衛生局規定請攜帶委託餵食的藥量(如:1包,飯後及睡前/若為藥水請用小瓶裝好一次份量) 並由老師填妥餵藥單後,一併交由老師代為餵藥;若無委託老師者,老師依衛生局規定無法餵食孩童藥物。
幼兒若發燒、身體不適之狀況,園方將通知家長接回就醫休息。
若有需冷藏之特殊藥品,請家長於填寫托藥單時,於備註欄駐加說明。
幼兒若患具有傳染之疾病,應主動告知園方注意事項,或盡可能與家中休息。如幼兒患有腸病毒、水痘、SARS,請務必主動告知,並請讓幼兒在家中休息。
幼兒身體的健康是您我共同關心的焦點以上各項託藥須知更需要您的配合
2. 感染傳染疾病時家長配合事項
為顧及孩子們的健康,染患流行性感冒及傳染病,如:水痘、結膜炎、腮腺炎、腸病毒等,務必留在家中充分休息,待治療健康康復後才返園上課(請勿勉強至學校上課)。
幼童若以前患有較特殊的病史,例如:過敏、氣喘或其他等,亦應告知本園老師。
3.幼童意外事件之學校處理方式
幼童在校內身體不適或發生意外時,本園老師會儘速聯絡緊急聯絡人,帶回就醫或直接送指定醫所就醫治療。
若無事先告知或聯絡不到家人時,則園方會送至特約醫院就診
4.請假及變更接送者意事項
(1)幼童因故不能來所上學或提早離校,請家長事先告知本園老師,也可透過聯絡簿、電話或當面告知。
(2)如臨時由其他家人接送幼童,請事先告知本園老師。本園老師依規定無法將孩童交至家人帶回。